2015 多层次传销事业经营发展状况调查概要
公平会表示,本次调查对象共492家,实际回报事业410家,填报率83.33%,扣除尚未实施多层次传销事业20家及已停(歇)业38家后,104年间仍有实施多层次传销之事业计352家,这也是本次调查相关查报结果及统计分析的有效范围。
本次查报结果重点摘要如下:
(一)传销商人数及传销商概况
1、104年底多层次传销事业之传销商人数计253.6万人,较103年底216.8万人,增加36.8万人。又经剔除重复参加2个以上多层次传销事业之人数,104年底传销商人数为253.3万人,较103年底214.6万人,增加38.7万人(增加18.03个百分点)。
2、加入传销率(参加传销人数占全国总人口数之比率)约10.78%,即平均每万人中有1,078人加入多层次传销,较103年底之9.16%,增加1.62个百分点。
3、104年新加入之传销商共计102.7万人次,占传销商总人数(253.6万人)40.5%,较103年之新加入传销商80.64万人次,增加22.06万人。
4、女性传销商仍为传销市场之主力。104年女性传销商计175.59万人,占传销商总人数(253.6万人)69.24%,较103年之63.51%,增加5.73个百分点。
5、104年有招募限制行为能力传销商之传销事业计129家,占全体传销事业比率36.65%,其人数合计为16,248人,平均年营业收入为32,195元,主要销售商品则为营养保健食品。
(二)传销产业总产值与事业规模
1、104年352家多层次传销事业之营业总额为801.38亿元,较103年之752.45亿元,增加48.93亿元,成长率8.89%。
2、多层次传销事业营业额10亿元以上者有16家(103年15家),占整体产业营业家数之4.55%,其营业总额达533.5亿元(103年504.51亿元),占全体传销事业年营业总额66.57%(103年67.05%),平均每家营业额33.34亿元,较103年33.66亿元,减少0.32亿元(减少0.95个百分点)。
3、营业额1亿元至未及10亿元之事业家数为62家(103年60家),占整体产业营业家数之17.61%,其营业总额为218.33亿元(103年194.54亿元),占全体传销事业年营业额27.24%(103年25.85%),较103年194.54亿元增加23.79亿元(增加12.23个百分点)。
4、营业额未达1亿元之事业共274家,占整体产业营业家数之77.84%,其营业总额为49.56亿元,仅占全体传销事业年营业额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