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会:立院三读通过 传销商加入传销事业 得采电子文件方式加入
立法院7月15日三读通过「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13条条文修正草案」,传销商加入传销事业所签订的参加契约,得采用电子文件方式,不再强制使用书面纸本。修正后除了可促进传销产业数位化,使电子交易及电子商务等各领域更加活络外,采取无纸化的措施更能降低营运成本及提升效率。 公平会强调,契约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证明文件,配合数位时代的来临,电子文件及签章与实体文件及签章具有同等功能,电子文件的运行已相当普遍,本
立法院7月15日三读通过「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13条条文修正草案」,传销商加入传销事业所签订的参加契约,得采用电子文件方式,不再强制使用书面纸本。修正后除了可促进传销产业数位化,使电子交易及电子商务等各领域更加活络外,采取无纸化的措施更能降低营运成本及提升效率。 公平会强调,契约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证明文件,配合数位时代的来临,电子文件及签章与实体文件及签章具有同等功能,电子文件的运行已相当普遍,本
资料及图片提供/公平交易委员会 公平交易委员会1月21日在张荣发基金会国际会议中心举办「公平30 交易磐石」30周年庆祝茶会,总统蔡英文、行政院长苏贞昌皆亲莅致词,经济部王美花部长、中选会陈朝建副主任委员、海委会蔡清标副主任委员、公平会历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委员、史瓦帝尼王国大使馆Lindiwe Kunene代理大使、纽西兰商工办事处Mark Pearson代表、蒙古贸易经济代表处Altan
如果不是新冠疫情突然猛爆再起,全国进入三级警戒,立法院停会,原订5月24日,就要针对多层次传销管理法修正草案进行逐条审查,并可望于本会期结束前完成修法。然而病毒跑得比公文快,却也给了各界更多时间来再次检视与审视思考。 公平交易法于1992年2月4日正式实施,依该法第23条第2项规定,由公平交易委员会于同年2月28日订定「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用以管理规范多层次传销事业。而依该办法
据统计资料显示,自西元1992年至2015年7月止,多层次传销事业因报备不合法之案件数,占所有案件的78%[1],显已成为最主要的违法态样。而报备齐备与否,亦将影响多层次传销行为之实施,并可能因此受到《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32条或第34条不利益与行政裁罚。由此可见,报备已成为多层次传销普遍面临的重大课题,值得关注。 【案例】 多层次传销A公司向主管机关公平交易委
往年约6月下旬公平会就会公布多层次传销事业年度调查报告,今年因新增不少调查项目,资料取得与统计分析较为繁复,预计将延迟近一个月才会完成作业、对外公布;而至于众所关注的整体营业数字,据了解,2017年直销事业整体营业额约886亿元,较2016年的881亿元,微幅增长5亿元,成长率为0.57%。虽然2017直销业总产值再创新高,但却是近9年来成长幅度最少的一年。 表一、台湾地区直销产
【案例】 枫树网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枫树公司)台北分公司于105年3月23日及26日举办网路商机说明会及课程商品授课,与枫树公司105年1月至5月向公平会办理之课程商品内容与报备资料不符。 【法律规定】 一、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7条第1项规定:(一)依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6条第1项规定:「多层次传销事业 于开始实施多层次传销行为前,应检具载明下列事项之文件、
公平会:报备是法定义务,不代表合法 经营传销事业,不报备绝对是不合法,但报备不等于合法。因为报备只是传销公司合法的条件之一,并不是全部的条件。 我国对于多层次传销管理采报备制,所谓「报备」是指公司在开始以多层次传销方式经营业务之前,必须事先通知公平会,以便公平会将它纳入成为监督管理的对象。「报备」跟「核准」的区别,在于须经报备的行为,只要没被禁止,就可以去做;而须经核准的行为,
2015年,由于直销整体业绩成长,且营业额超过10亿的家数有16家,因此,除了将进入前10大的门槛拉高到20亿,要进入前20大,也必须有8亿以上的身家。经本刊调查与推估,在所取得的资料中,10亿以上公司的名单有17家,与公平会所公布的官方资料16家稍有出入,探究原因出在对提报业绩的认定范围有所差异,经多方了解与确认,重新列计其中一家业者的业绩数字,使10亿以上公司的家数符合公平会的调查结果。
根据公平会调查报告,去年营业额超 过1亿、不满10亿的公司有62家, 本刊推估,若要进入50大,营业额大约 要落在新台币2亿元左右。经访查及推估 结果,有多家公司营业额落点均在2亿左 右,在未全面取得官方数字的情况下, 一并列入50大名单中,因此2015年21∼ 50大公司参考名单多出了2家。 对照2014年的榜单,2015年21∼50 大出现不少新面孔: ● 风
2015年,全美世界以141%的成长幅度,交出12.8亿的亮丽成绩,询问全美台湾分公司总经理叶国淡,去年的哪些策略,让业绩可以大幅成长?他笑说:「其实,去年的成长不是因为去年有哪些创新措施,事实上,『成长计划』要从2014 年说起。」 2014年1月,叶国淡接掌前一年业绩不到3亿的台湾全美,检视前几年的况状之后,提出了「三年有成」市场计划。既有的直销团队特性是不想被引导、不要被设
台湾在婕斯全球市场中,排名仅次于中国与美国,不但是婕斯第一个海外市场,同时也是大中华区总部,肩负深耕全球华人市场的重任。婕斯大中华区总裁暨台湾总经理李伟行表示,2009年一进入市场,婕斯就与领导人达成共识:要将基础打好,「低调、不躁进、按部就班打地基,才有能力迎接之后的爆发期。」 2015年,婕斯不仅以26.65亿进入台湾TOP 10,全球排名也挺进TOP 20,成立7年来,优异
2015年,由于直销整体业绩成长,且营业额超过10亿的家数有16家,因此,除了将进入前10大的门槛拉高到20亿,要进入前20大,也必须有8亿以上的身家。经本刊调查与推估,在所取得的资料中,10亿以上公司的名单有17家,与公平会所公布的官方资料16家稍有出入,探究原因出在对提报业绩的认定范围有所差异,经多方了解与确认,重新列计其中一家业者的业绩数字,使10亿以上公司的家数符合公平会的调查结果。
公平交易委员会于6月22日发布104年多层次传销事业经营发展状况调查结果,据调查结果显示,104年度多层次传销事业之营业总额及奖(佣)金支出总额,均较上一年度增加,传销业者对未来营运,多数持乐观之态度。 公平会表示,本次调查对象共492家,实际回报事业410家,填报率83.33%,扣除尚未实施多层次传销事业20家及已停(歇)业38家后,104年间仍有实施多层次传销之事业计352家,这也是
2014年,台湾直销业再度交出了漂亮的成绩单,以752.44亿元的业绩写下新高记录。较2013年的716.70亿元,增加35.75亿元,成长4.99%,为自2009年之后连续第6年成长。 文◎常子兰、资料来源◎公平会 公平会发布「2014年传销产业年度调查报告」,整体营业额再创新高,一举突破750亿,来到752.44亿元。以下2014年台湾直销产业发展概况的摘要与分析。 一、 营业额分析
多层次传销事业除事业名称变更外,其余销售商品品项变更,均需于实施前向公平会报备,以免违法。 案例 最猛公司是依多层次传销事业新增销售「最猛精油膏/50ml(3入)」、「最猛振波腰带」、「最猛振波贴身裤/2入」及「最爱立宝/50s(8入)」等4项商品,停止销售「最爱立茶」、「最爱立轻体素」、「最爱立氢棒」等3项商品,曾销售及停售「光波能量氢棒(最爱立氢棒)+滤粉(
多层次传销事业名称变更外,其余销售商品品项变更,均需于实施前向公平交易委员会报备,以免违法。 案例 最猛公司是依多层次传销事业新增销售「最猛精油膏/50ml(3 入)」、「最猛振波腰带」、「最猛振波贴身裤/2 入」及「最爱立宝/50s(8 入)」 等 4 项商品,停止销售「最爱立茶」、「最爱立轻体素」、「最爱立氢棒」等 3 项商品,曾销售及停售「光波能量氢棒(最爱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