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资料库直销法规
直销商不能被排除于消保法之外
直销活动之参与者除直销事业之外,最重要者乃系参加人(即一般称之为直销商),由于保护参加人权益系立法规范直销之主要目的,因而清楚定位参加人地位具有根本之重要性。另公平交易法中有关直销相关规范之内容,主要系处理直销事业对于参加人之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单纯消费者,并不是直销相关法令所欲保护之对象;职是,参加人与消费者间之区别,亦是判断是否适用相关法令之重要依据。 公平交易法第8条第5项规定:「本法所称参加人如下:一、加入直销事业之计划或组织,得推广、销售商品或服务,及介绍他人参加者。二、与直销事业约定,累积支付一定代价后,始取得推广、销售商品或劳务及介绍他人参加之权利者。」而同条第3项亦指出所谓「给付一定代价」,是指「给付金钱、购买商品、提供服务或负担债务」。 段标:消费者不受公平交易法保障 依照该条项规定,直销典型之参加人系指「加入直销事业之计划或组织,得推广、销售商品或服务,及介绍他人参加者」而言。然对照公平交易法第8条第1项规定(本法所称直销,谓就推广或销售之计划或组织,参加人给付一定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