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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费率新制9/1全新上路
自9月1日起,健保费率新制正式实施,也就是说,健保费率与门诊部分负担(含检验费)都将调涨,民众到大医院看病时的自负额变高了。
据行政院卫生署指出,健保费率将由现行的4.25﹪调高至4.55﹪,调整幅度为7.06﹪,如换算保费金额,平均至9月起军公教人员每月增加新台币40元的保费,民营受雇者每月增加29元,农渔民增加17元,职业工会会员增加34元,而有鉴于失业人口经济考量,第六类地区人口保费暂不调整。
然而每个人投保薪资不同,新增的健保费金额当然不一样,影响较大的是「高」薪资所得者,举例来说,如果你是民营受雇者,每月的投保薪资为20000元,原本缴交的保费为270元,但至9月以后,每月应缴保费273元,增加3元;如果你每月投保薪资是60000元,那么每月就要增加54元为819元。
门诊部分负担部分,则调整「基本和检验」两项,基本门诊部分负担,基层诊所和地区医院维持原制挂号费50元,地区医院则由原本的100元增加至140元,医学中心由150元提高到210元;检验部分负担部分,是针对医学中心及地区医院实施,收取检验费用的20﹪为部分负担,上限是300元。
检验负担部分是全新方案,以往民众到大型医院检查,举凡抽血、验尿、超音波、X光、CT(电脑断层)和MRI(磁振造影)等,都是健保局全额付费,但新制实施后,民众也要分担费用;每次检验费用0 ~ 99元者不受影响,超过此费用者分摊比率为1/5。
表1.健保费率及扩大费基方案调整前后自付金额比较表(单位/元)
方案/被保险人别
旧
制
(费率为4.25%,军公教人员以5成5薪计)
新 制
(扩大费基+费率调整为4.55%,军公教人员以8成薪计)
军公教人员
31800×4.25%×40%=560
43900×4.55%×30%=599(+39)
民营受雇者
31800×4.25%×30%=405
31800×4.55%×30%=434(+29)
职业工会会员
19200×4.25%×60%=490
19200×4.55%×60%=524(+34)
农渔民
19200×4.25%×30%=245
19200×4.55%×30%=262(+17)
地区人口(含无职业者、在公所投保者等)
604
不予调整(+0)
适用最高一级投保金额之受雇者
60800×4.25%×30%=775
87600×4.55%×30%=1113(+338)
注:(资料来源/行政院卫生署)
1.军公教人员及民营受雇者均依平均投保薪资计算
2.括弧内数字为调整后增加金额
表2.部分负担调整前后对照表
(单位/元)
医院层级
旧 制
新 制
医院层级
门诊
药费
检验
单次上限
门诊
药费
检验
单次上限
医学中心
150
0~200
0
350
210
0~200
0~300
710
区域医院
100
0~200
0
300
140
0~200
0~300
640
地区医院
50
0~200
0
250
50
0~200
0
250
诊所
50
0~200
0
250
50
0~200
0
250
注:(资料来源/行政院卫生署)
1.「药品部分负担」维持现制,上限200元。
2. 「检验部分负担」比照「药品部分负担」收取,但上限300元。
3. 复健、中医伤科治疗及高诊次加收部分负担维持现制不变。
表3.常见检查项目和新增部分负担对照表(医学中心、地区医院;单位/元)
检查项目
旧制(全由健保局负担)
新制(民众自付部分)
X光
1张200
2张360
40
60
验尿
10元以上
0
抽血
全套检验(8 ~
1.项)200
一般检验20 ~ 50
40
0
电脑断层(CT)
4500 ~ 500
300
磁振造影(MRI)
8000 ~
1.500
300
超音波
腹部750
妇产科400
140
80
(资料来源/行政院卫生署)
(出处/直销世纪杂志第117期,2002/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