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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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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銷售商品品項實施前應向公平會報備

多層次傳銷事業名稱變更外,其餘銷售商品品項變更,均需於實施前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以免違法。 案例 最猛公司是依多層次傳銷事業新增銷售「最猛精油膏/50ml(3 入)」、「最猛振波腰帶」、「最猛振波貼身褲/2 入」及「最愛立寶/50s(8 入)」 等 4 項商品,停止銷售「最愛立茶」、「最愛立輕體素」、「最愛立氫棒」等 3 項商品,曾銷售及停售「光波能量氫棒(最愛立

李禮仲 · 第 26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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