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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销售商品品项实施前应向公平会报备

多层次传销事业名称变更外,其余销售商品品项变更,均需于实施前向公平交易委员会报备,以免违法。 案例 最猛公司是依多层次传销事业新增销售「最猛精油膏/50ml(3 入)」、「最猛振波腰带」、「最猛振波贴身裤/2 入」及「最爱立宝/50s(8 入)」 等 4 项商品,停止销售「最爱立茶」、「最爱立轻体素」、「最爱立氢棒」等 3 项商品,曾销售及停售「光波能量氢棒(最爱立

李礼仲 · 第 26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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