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奖金制度、举办竞赛活动需要报备吗?
案例事实: A股份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为一长年经营保养化妆品之直销事业,因为近来市场变动快速,商业模式大幅改变,且市场上出现奖金制度与A公司雷同的竞争对手,A公司为保持竞争力,打算著手改善自家的奖金制度,并举办为期6个月的「胜利专案」业绩竞赛,希望能激励传销商快速冲刺业绩,再创事业巅峰。 然而,A公司从没变更过奖金制度,也不曾举办过类似的竞赛活动,不知道应该要
范晋魁 · 第 299 期
案例事实: A股份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为一长年经营保养化妆品之直销事业,因为近来市场变动快速,商业模式大幅改变,且市场上出现奖金制度与A公司雷同的竞争对手,A公司为保持竞争力,打算著手改善自家的奖金制度,并举办为期6个月的「胜利专案」业绩竞赛,希望能激励传销商快速冲刺业绩,再创事业巅峰。 然而,A公司从没变更过奖金制度,也不曾举办过类似的竞赛活动,不知道应该要
【案例】 枫树网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枫树公司)台北分公司于105年3月23日及26日举办网路商机说明会及课程商品授课,与枫树公司105年1月至5月向公平会办理之课程商品内容与报备资料不符。 【法律规定】 一、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7条第1项规定:(一)依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6条第1项规定:「多层次传销事业 于开始实施多层次传销行为前,应检具载明下列事项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