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次传销事业是否应有保证金与最低资本额之要求?
本文从国外多层次传销事业管理之法制现况以及国内设有保证金制度事业之法制现况两角度出发,希冀为我国多层次传销事业是否设立保证金制度议题提出比较观察,以期抛砖引玉,望各界能有更多讨论。 依据我国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38条,多层次传销事业向公平会报备后,需缴交保护基金及年费予多层次传销保护基金会,以令基金会处理传销事业与传销商间因多层次传销所衍生之民事争议业务。 &nb
吴婕华、李德萱 · 第 330 期
本文从国外多层次传销事业管理之法制现况以及国内设有保证金制度事业之法制现况两角度出发,希冀为我国多层次传销事业是否设立保证金制度议题提出比较观察,以期抛砖引玉,望各界能有更多讨论。 依据我国多层次传销管理法第38条,多层次传销事业向公平会报备后,需缴交保护基金及年费予多层次传销保护基金会,以令基金会处理传销事业与传销商间因多层次传销所衍生之民事争议业务。 &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