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次传销事业与传销商缔结书面参加契约应包括法定应记载事项
案情事实 多层次传销事业碧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水公司)提供公平交易委员会会员名册包含103年6、7月入会之传销商资料,惟查碧水公司系于103年7月16日始向公平会报备从事多层次传销;「直推奖金」之奖金发放比率为20%,与报备资料「推荐奖金6%」不一致;与传销商签订之「事业商申请书」仅载退出退货相关规约,所缔结书面参加契约之内容未包含传销制度、多层次传销相关法令及传销商应负之义务与负担等法定
李礼仲 · 第 283 期
案情事实 多层次传销事业碧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水公司)提供公平交易委员会会员名册包含103年6、7月入会之传销商资料,惟查碧水公司系于103年7月16日始向公平会报备从事多层次传销;「直推奖金」之奖金发放比率为20%,与报备资料「推荐奖金6%」不一致;与传销商签订之「事业商申请书」仅载退出退货相关规约,所缔结书面参加契约之内容未包含传销制度、多层次传销相关法令及传销商应负之义务与负担等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