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次传销事业营业所变更应事先向公平交易委会办理报备
案例 泛泛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泛泛公司)从事多层次传销,于103年4月28日经经济部核准公司所在地 (即营业所)由台北市士林区中正路61号6楼变更为嘉义县大村乡大村村大义街11号,泛泛公司于103年4月底 将公司营业所搬迁至新址,渠于103年8月15日始向公平交易委员会办理变更报备,是否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法事前报备义务? 解析
直销法规 ·
案例 泛泛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泛泛公司)从事多层次传销,于103年4月28日经经济部核准公司所在地 (即营业所)由台北市士林区中正路61号6楼变更为嘉义县大村乡大村村大义街11号,泛泛公司于103年4月底 将公司营业所搬迁至新址,渠于103年8月15日始向公平交易委员会办理变更报备,是否违反多层次传销管理法事前报备义务?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