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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市场秩序、共创三赢,谈郝龙斌对健康食品管理法的殷切期待
'99年1月14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健康食品管理法」,立即带给直销业界不小的冲击;立法委员郝龙斌何以坚持一定要在他的第一届任期内通过这个与卫生署立场截然不同,并引起业界一再关切陈情的法案?面对业界的质疑,他又做何解释?
重新赋予「健康食品」新的定位
本身是食品科技博士,长期以来,郝龙斌一直相当关心健康食品市场的紊乱情况;他认为健康食品和一般食品或药品不一样,其具有一定的保健效能与独特地位,但在健康食品管理法通过之前,健康食品却是食品卫生管理法的规范之下,不仅忽视健康食品不同于一般食品的特殊性,也无法明确管理不法贩售健康食品以获取暴利的业者,造成业者和消费者之间纠纷频传,不但使健康食品市场无法健全成长,对消费者而言,也宛如将钱丢进水沟般,根本毫无保障!
为此,郝龙斌广征各方意见,拟订健康食品管理法,冀望能在严格明确的法令规范下,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并给予长久处于暧昧不明地带的健康食品和业者一个遵循标准。
立法过程有抗拒更有斩获
郝龙斌不讳言,在推行法案的过程中,卫生署和直销业界是两股最大的抗拒力量;特别是主管机关卫生署认为原法案牵涉太广、立法太严,在现有人力无法负荷的情况下,执行上实为因难。所以,最后通过的法案便参考卫生署等各方意见,在直销行为(原「传述」部分)与广告管理上做了些妥协修正;即使如此,郝龙斌仍认为,健康食品未来必须经过审查许可才能上市贩售,就已向前跨出了很大一步;而以他的观实,目前市售的健康食品,至少有80%拿不出科学证据,也訧是根本通不过审查、拿不到许可证,如此一来,「只要卫生署能真正有效地查缉不法,就可大致清除市面上的劣质产品,提供对民众健康的最基本保障。」
郝龙斌从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立场出发,让健康食品管理法在一向不重视民生法案的立法院中,快速三读通过,这也的确许多人跌破眼镜;然而,就市场面而言,究竟这部法案令业界「戒慎恐惧」、影响最深的部份在那里?
透视健康食品管理法
健康食品管理法正式实施后对业者的影响,可就以下几方面分别论述:
1.健康食品必须取得卫生机关的审查合格,发给许可证之后才能上市。
不同于现今业者贩售健康食品仅须取得卫生署的食品核准字号,未来,只要是宣称「有提供特殊营养素或特定保健功效,并加以标示或广告」的产品,便在健康食品管理法的规范下;必须事先将成份、规格、作用、功效、制成概要、检验规格与方法等资料,交由卫生署或其委托机构审核。其中,健康食品的认定必须要有明确的保健功效成份,其摄取量和功效等,都必须科学化的佐证文献与学理证明,并通过卫生署所订定的毒理与功效评估方法,才能取得许可证上市贩售。
2.标示或广告都在严格规范内。
健康食品管理法中除了规定产品容器、包装或说明书上必须明确列出内容物的名称、重量、食品添加物、核准之功效、许可证字号、健康食品标准字样与图样等十余个品项外,无论标示或广告,都不得夸大不实,或超过许可证上所记载通过的范围内容。举例来说,假使某钙片产品当初申请核准的功效是可以促进骨骼发育,其标示或广告上就不能指出其具有预防骨骼疏松症的功效。
传播业者需更严谨行事
此外,对于业者于媒体刊登广告部份,此法也做了极严格的规范,即传播业者不得帮未取得许可证的业者刊登广告,且在两个月内还须保留托播业者之姓名(名称)、住所、电话、身分证或事业登记证等资料;换句话说,媒体以往「来者不拒」的招揽广告业务方式,势将有所改变,否则也将触法受罚。
3.罚则很重,且采连续处罚!
此法的罚则很重,一旦触法,甚至可能被判处入狱服刑,而这也是这部法案的另一特色。
相关人士难以脱责
对于未经核准通过就擅自输入、制造健康食品,或标示、广告为健康食品,以及明知其乃未经核准,却仍贩卖、供应、寄藏或陈列者,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而若有广告、标示不实、宣称疗效者,也都将处以30万以下的罚锾,并采连续罚。
而这处罚不仅及于行为人(当事人),法人(公司负责人)也在处罚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只要是有和公司签约的会员或直销商违法,直销公司老板与相关人士都将连带受罚。
而不仅仅是业者,接受托播广告的传播业者若是违反相关法令,也都将处以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锾,且是按次连续处罚。
将市场规格化才是首要课题
这个法案中较引起争议的部份,即是规定业者需将原料、成份、添加物、及制作过程公开;针对这部份,郝龙斌认为,成份与制作过程的相关规定,已较原法案宽松许多,如仅要求业者提供制程概要而非产品的know-how,业者大可不必担心商业机密外泄;而成份添加物的透明化,目的也是要防止不肖业者吹嘘乱掰、夸大效能。
此外,针对某些业者反应,有些产品虽有疗效,却无法提出科学验证,如灵芝、人参等,郝龙斌表示,只要是中药典籍中有记载其功效者,应该都不至于有太大问题,但详细施行细则还是要待卫生署拟订后才能明朗化,他相信,只要成份和功效不夸张离谱,审查应该不会太严苛。
迎接市场契机,共创三赢局面
郝龙斌进一步解释,以目前的情况来说,将市场规格化,拟订出一个主管机关有法可管、业者有所遵循、且又能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阳光法案,才能促进健康食品市场永续经营与发展。但郝龙斌也强调,法案通过并不代表目标已经完成,未来,他除了将继续监督主管机关执行的进度外,也希望能教育民众建立正确的健康食品观念与知职,为此,他于日前成立「健康2000─健康食品咨询申诉中心」(电话:02─23586286,传真:02─23586290,E─mail:ly068@lyfw.ly.gov.tw),除了希望结合民众力量,协助主管机关监督不法业者外,也希望能与消费者做更进一步的沟通。
健康食品对健康维护与疾病预防等方面的贡献的确不容忽视,但健康食品市场的沈疴已久,少数不肖业者「只知谋取暴利却不愿挑起企业责任」的恶劣态度,不仅让优良产品无法获得信任,各种问题也在消费者越来越重视健康的需求之下日益浮现。而健康食品管理法的三读通过不啻为重建此一市场秩序的时机,除了可规避「劣币驱除良币」的现象,也使主管机关、业者与消费者朝共同缔造三赢的和谐境界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出处/直销世纪杂志第75期,1999/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