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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税,为直销查出一片蓝天

分类12 · 刘丰铭 · 1997 年 3 月号 No.51 · 1997.03.01
台湾地区已向公平交易委员会报备的直销事业公司已逾700家,加入的从业人口也超过200万人,创造超过400亿新台币的营业额。到处找税源的财政部,最近更把直销业当成了税源肥羊,想从中查察课征更大的税收;其实,财政部的如意算盘只打对了一半,为什么呢? 部会联手打击犯罪 业绩排行在前15名的直销公司业绩合计,就超过了全台湾总业绩的60%,而这些公司大部份均为正派经营,绝不逃漏税收或漏开发票,会计制度上轨道;而且每一个公司均有一套完整的资讯管理系统,包括组织、进销存货、订货、出货、奖金计算、税务、业务管理等等,比一般传统公司的管理还要精密。基本上这些正派经营的公司多不敢违法,因为如有违法情事,会造成信心危机,影响直销组织,多年努力随即付诸流水。 那么又有那些公司例外呢?财政部要从那里开刀才能有所斩获呢?这些问题公平会都已有腹案,更急需要与财政部密切联手,将这一年来碍于法令仍无法处分且申诉繁多的头痛公司,通通交由国税局好好查一查。查什么呢? 1.产品的来源:宣称产品为国外进口,其实仅部分为进口,或以前是进口,现在改为国内制造,有欺骗行为。 2.产品的成本:可能不到1,000元,却卖到几万元,造成暴利,有引用不实之专利做宣传哄抬价格之嫌。 3.辅销品销售是否开立发票? 围堵不法保护良善 4.训练费用是否均开立发票?这部份均不在公司进行,最易消失,证据也容易漏减,或者利用另一家公司名义,规避公平会之注意及国税局之查帐? 5.来自国外的讲师,是否每一个均申报其收入并代为扣缴。 6.解除或终止契约之退货,是否有依直销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 7.有无借尸还魂情事:即遭公平会处分,干脆将原公司撤销,再成立另一家新公司,将原来的人整批转入,再变换或增加一些产品继续不法勾当,原来的公司则借口清算逃漏大笔所得。 8.有否利用直销手法吸金,再以倒闭或其他手法脱身之嫌? 公平会如果可与财政部密切合作,不但可透过财政部所属国税局之查税行动,来条理公平会原本就很头痛的不法公司,绳之以法后扩大公布,避免无知者陷入,如此不但公平会怨气得伸,财政部税收增加,又可惩治不法之徒,使良善业者得到保护,使直销环境在多方努力下,朝正面积极的方向前进。 (出处/直销世纪杂志第51期,1997/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