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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问题?打个电话问分明

分类10 · 编辑部 · 1999 年 1 月号 No.73
您好,我之前在一家美商公司经营事业有一年半的时间,后来因故离开,直到上个月初,才又加入另一家直销公司,而与新公司接触后,凭著过去的经验,发现公司经营似乎有些问题,可能于法不容,如果我要向公平会检举弊端,不知道该检附哪些资料? A:若发公司于经营上有违法之虞,而欲向公平会检举者,应检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参加契约书、订货单、组织图、公司提供的宣导资料等,若在与公司发生争议时,曾寄出存证信函,也应将之一并附上;而据公平会方面表示,直销商与公司之间偶有争议发生,实在很难凭单方说词界定孰是孰非,发生的争议也有可能超出公平会的权责范围,因此,民众若对公司经营有所怀疑,最好直接利用电话与公平会联络,以利查辨真相、追究权责、并提供最佳解决建议。 根据公平会的定义,所谓劳务型商品,指的是无实体的商品,包括旅游资讯、减会旅游商品、购物折扣等;然而,若消费者除了加入公司可获得此类服务外,还可以更低价获得服务,或享受服务还得额外付出高价,取得的服务卡并不能直接用以享受公司所承诺的服务,便称之为不实劳务型商品。若业者所贩售的产品属于此类,便有可能是公平会目前密切注意、亟欲整顿的对象。 而所谓虚化产品与无形商品,并不存在于公平会的认知范畴中,这只是媒体、业者自行衍生的名词,就字面意义来看,无形商品是一种看不见的产品,业者销售的也许只是一种服务;至于虚化商品,则指本来并无此种商品或服务,但借由夸大、不实的承诺而让消费者在心中描绘图像,认为产品确实存在,是较具争议性的产品。 至于贵公司所销售的旅游卡属于何种种类、有无违法,可能要请你自己稍做判断,或备齐相关资讯,迳自向公平会直销科求证。 公平会服务中心电话:(02)2351-7567 (出处/直销世纪杂志第73期,1999/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