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直銷商也有法律規範
最近公平交易委員會在調查一家直銷公司,涉有違反直銷管理辦法案件的過程中,約談了十數名該公司的直銷商及其負責人以後,確定了這家公司確實有些違反管理辦法的行為,於是業務單位將調查結果提交委員會討論決議,對該公司給予應有的懲罰。但
最近公平交易委員會在調查一家直銷公司,涉有違反直銷管理辦法案件的過程中,約談了十數名該公司的直銷商及其負責人以後,確定了這家公司確實有些違反管理辦法的行為,於是業務單位將調查結果提交委員會討論決議,對該公司給予應有的懲罰。但
六月廿七日國內各大報刊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前一日的委員會議中,裁定國內四家食品公司,包括尚德、羅莎、傑州和大山母等,因為於產品外包裝上虛偽標示「食品GMP認證標誌」或「符合GMP規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之
公平交易委員會依據公平交易法的授權,在訂定直銷管理辦法的過程中,有鑑於想要參加直銷組織的個別民眾,相對於公司而言,通常是力量有限而處於較弱勢的一方,所以管理辦法乃特別要加強保障參加人的權益,在管理辦法的第四條即規定,直銷公司
眾所周知,美國是直銷的發源地,而相對於以往,今日在美國採用直銷方式經營的公司,已經明顯地不會再輕易地被行政主管機關或執法機關控以不法的告訴,以及受制於不必要的法令約束。這些可以說歸功於符合道德規範的直銷公司的成功典型,以及直
「消費者保護法」在經歷超過十年以上的醞釀、催生到起草、審議,終於在今年一月十一日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並且在當天就送交總統府公布,從十三日開始正式生效實施。雖然到目前為止,相關的子法─施行細則,以及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直銷原屬正當的商業活動,但經過不肖商人以掛羊頭賣狗肉方式將其變質後,即具有詐欺本質。因為業者在招募人員時,經常承諾不切實的高收入或宣稱容易招募人員,使人盲目跟進;一旦加入後,發現人際網路已臻飽和,為恐自己成為最後一隻老鼠,落
直銷近年來能夠在國內迅速發展,所標榜最吸引人的地方,在於突破傳統行銷行業中,受上下班時間限制;看老闆臉色,無法發揮自我意識的缺點。因為參加直銷,只要付出少許費用,即可取得參與直銷的權利,除了經常可參加公司的各種訓練說明會,培
每一期的直銷世紀雜誌中,我們都可以看到一些成功的直銷商他們的心路歷程,經常這些成功的直銷商,初始接觸直銷時,多是抱著懷疑的心態,並不是全心投入的,而且有一番的挫折,而不是一帆風順的。但是也由於他們的堅持,所以能不同於大多數的
經常有民眾打電話或寫信到公平交易委員會來詢問,某家直銷公司有沒有報備,以及是不是合法的公司,他們希望公平會能夠給他們一個明確的答案。對於類似的詢問案子,公平會能提供的服務是幫忙查明那一家公司是否有像公平會報備,至於是不是合法
公平交易委員會成立以後,一直將直銷事業的管理業務列為重點工作之一。所以,除了接受民眾的申請,進行個案的調查處理,查獲確有違法事實的直銷事業,給予適當的處分,以保障參加人的權益,以及讓遵守法令規定的業者有合理的經營空間之外;公
家父在十五年前自一國營事業退休時,一筆退休金在手,不知如何運用時,有一位昔日同事介紹說有一事業不錯,一直邀家父去聽,家父拉著我一起前去,尤記得在金山南路(當時應是金山街)某棟大樓,人海沸騰地聽著台上的人講解其洗潔精的特殊功能
凡是經營直銷的業者,或是參加直銷已有一段時間的直銷商,應該都知道目前國內規範所謂「老鼠會」,也就是非法直銷的法律規定──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三條:「直銷,其參加人如取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主要係基於介紹他人加入,而非基於其
以「直銷」方式在國內進行商品或勞務行銷的公司,年來似有日益增加的趨勢,一般直銷公司多會認為,只要所設計的制度不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所禁止,以拉人頭抽取佣金為加入主要收入來源的規定,即俗稱老鼠會的方式,以及直銷管理辦
直銷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直銷事業於參加人加入其直銷組織或計畫前,應告知一定之事項,不得有虛偽、隱瞞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本條主要在規範直銷公司,對於準備參加者有一定的告知義務,如有違反者,公平交易委員會依據公平交易法第四十
民國八十一年二月公平交易法與直銷管理辦法相繼實施後,國內直銷業者多認為有了一道護身符,從此可拋開老鼠會的陰影,只要合乎政府的法律規範,必有鴻業大展的希望。但是直銷是以「人」為行銷管道的行業,在直銷計畫和制度的設計上,就應該合
公平會最近認定兩家分別設於高雄市和台北市,為同一負責人所主持的公司,涉某月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而決議移送高雄及台北地院檢察署偵辦。 本案將來如果經過地檢署起訴甚至判刑的話,將是國內
公平交易委員會這個月就要慶祝成立4週年的會慶了,而《直銷世紀》也即將邁入第4個年頭。回首過去的歲月,《直銷世紀》由於成功地區隔出它的市場,掌握了很好的切入時機,因而成為國內唯一的直銷專業雜誌。而其生動活潑又深廣的內容,相信在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為提供釐訂直銷事業有關輔導措施及管理決策需要,每年於3、4月間均會針對向公平會報備的直銷公司,進行一項國內直銷事業的經營概況調查,這是連續第四年的調查,84年度的報告在最近出爐,相信其中的各項調查統計結果
直銷在國內經歷了十多年的無明確法律規範時代後,終於在民國八十一年二月間「公平交易法」及「直銷管理辦法」陸續施行後,開始接受法律的約束和行政部門的管理。 立法規範條文需明瞭 直銷係廠
馬來西亞是國內直銷公司前往海外發展的一個很重要的市場,近年直銷在馬來西亞迅速成長,涉入直銷的人也日益增多,有的參加成為直銷商,有的是購買直銷產品的消費者,而產生的糾紛也不少。馬來西亞主管其國內商業活動的國內交易及消費者事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