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之禁止行為(下)
直銷管理辦法第十七條所規範之禁止行為計有八款,前文(二 ○○四年七月號)已就該法條之立法意旨及第一款禁止行為態樣予以闡述,現謹就第二款至第八款規定詳述如後: (二)第二款規定直銷事業不得要求參加人繳納或承擔顯屬不
分類12 ·
直銷管理辦法第十七條所規範之禁止行為計有八款,前文(二 ○○四年七月號)已就該法條之立法意旨及第一款禁止行為態樣予以闡述,現謹就第二款至第八款規定詳述如後: (二)第二款規定直銷事業不得要求參加人繳納或承擔顯屬不
公平會有鑑於直銷之層級架構及複製特性,一旦造成危害,對社會大眾影響的層面將極為深廣,故歷年來均將直銷的管理及違法行為的查處,列為年度重點施政目標。尤其,公平會基於公平交易法自八十八年二月三日修正後,已大幅提升違法者之行政罰鍰金額,復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