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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法令实施周年看马来西亚直销业的发展趋势

编辑部 · 1994 年 8 月号 No.20
直销法令实施周年看马来西亚直销业的发展趋势
马来西亚的直销业,比起其他欧美及日本,起步是比较迟的。 然而,不怕迟,只怕无。 随著马来西亚过去几年经济成长率平均在8.5%左右,工业化政策加深,制造业成长快速,流通业相当蓬勃,其中直销业也成长超过20%。 据估计直销业的营业量去年约五亿八千万马币,步入步行业的人也有约35万~50万人。 在整个大马流通业中,据报现有直销业的经营额只占5%,也就是说这领域还有很宽广的天空。可以大展拳脚。 由于越来越多人涉入直销行业,政府为了使这行业更健全发展及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得不于1993年颁发直销法令。 这直销法令迄今实施已一年,它对马来西亚直销业界带来什么正面及负面的影响呢? 「直销世纪」杂志在吉隆坡的分公司「传智国际(马)有限公司」,于今年七月一日假吉隆坡一家直销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一项座谈会。 这项外为「直销法令实施一周年看马来西亚直销业的发展趋势」,是由传智国际(马)有限公司代表傅兴汉主持。 董伟强(同乐龄有限公司董事长) 有竞争才有进步 我欢迎各位到本公司会议室主席这项座谈会。平时,大家业务上竞争,问题相当多,少能聚会交流。类似的座谈会的召开,应该是一个好开始。 我总认为,竞争是好的,有竞争才有进步。 我想我们应该把一般人消极的看法当作积极的对待。因为你的问题,明天可能也会发生在我身上,所以有机会交流是很好的。 同业在竞争的情况下,常见互相攻击,揭疮疤,再经过传播媒体渲染,情况更糟。我觉得这是无谓的。业者应该自律,能自律,也就不需要政府拿「藤鞭」,应该尽量在勿超越法律的范围内经营事业。 我觉得自律和教育,一层一层地从直销商,到消费者的教育非常重要。 张健辉(精英学院副院长暨商学系主任) 直销业大有可为 马来西亚直销法令的制定及落实,已经为消费者的利益,带来直接的保障。在这之前,消费者不知道到底那家直销公司旦合法的,或是不合法的,那些商品的品质是否合乎规格标准?是否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另一方面,对投资者,从积极面而言,此法也可以作为他们的护身符,可以提高公司的形象及公司品牌的商业价值。这方面的价值,是无以衡量的。广义来讲,它对整个经济推展,都有正面的积极性作用。 我认为执行直销法令的执法者对业者及消费者都应公平,必须从法律的观点来阐释。当业者和消费者有冲突时,应通过正常的管道来加以良性解决。政府对直销业作一定的管制是可以的,但管得太过份就给管死了。对国家经济发展没有好处。 在业者的自律,纠纷的解决,教育及行销方面,公会可扮演积极的角色,如调解纠纷、联合培训、制定公会成员行为准则及与政府单位沟通。 马来西亚直销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必然走向专业化,因此,业者自我素质的提升,人力的培训是重要、切实的。 在专业的训练方面,其实不一定从零开始或只借重外国专家,马来西亚一些大学院校,也有学生及教授在从事直销业的研究,他们也有许多资料,直销公会可以主动去与他们联络,请求他们的协助,相信他们会乐意与公会建立联系的。 不可否认,马来西亚直销业还大有可为。而随著中国的改革开放后,中国市场很大,但其他发展中的国家如印尼、泰国,直销业同样充满著机会。 高程祖(长青企业(马)有限公司董事经理) 法令加强业者信心 今天,许多大企业都进军大马直销行业,这个行业的竞争将更趋向激烈。做直销是否成功,取决于经营者是否了解直销,是否向直销商灌输直销精神和知识。 我国的保险业,从业员经过很严格的训练,还要考试评定,现在素质都比较高,直销业是否也如此?我想如果有正统的训练,至少我们直销商的基本素质会提高。 从政府官员对业者下达的一些指令,如不能收「更新费」、不能向直销商收训练费,证明他们对此行业尚欠了解。而一些同行为了自己的利益,常攻击、破坏、中伤同业,加上报章渲染,往往不仅伤害某人,整个行业也受影响。所以我认为应以比较有系统的教育训练这行业的直销网;直销网才能产生更大的发展。 这方面,直销公会可以扮演更大的角色,甚至当同业面对问题时可以代表同业与政府单位沟通,与当局保持密切的关系。 我支持陈精明先生所强调的,直销业今天不要只是推崇金钱文化,还要注重社会效益,其实我们的直销公会及个别公司都有相当完整的商业手册,经营者应该真正贯彻直销精神。 至于进军中间直销市场,本地业者看到一些跨国公司如安丽集团正到中国大陆开拓市场,大家为之心动。 去大陆做直销,不是怕找不到人做,而是怕要从事直销业的人排队来参加,来拿货而做不来。我们战战兢兢的是中国今天仍是靠人治而非法治,还没有一个明确具体的直销法令,以便经营者有例可循,可以合法配合。 彭宗明(同乐龄有限公司董事经理) 影响力尚待时间证明 马来西亚的直销法令1993年才刚实行,目前可说是在试验性的阶段。直销法令具体的影响层面的确很广。它包括对邮购、上门推销、登报等方面的规范,其影响面很广。 我不否认直销法令带给整个行业正面发展的机会。但我们可以以保险业为借镜,我国保险法令是于31年前,即1963年通过,此法令通过后,保险业业者就受到某种限制。同样的直销法令通过后,我们业者也须有所调整。 目前的直销法令,对直销公司来说,方针并不明确,有的时候好像某些计划不行了,现在都可行;又比如某些公司在直销法令前被吊销了、暂停了,后来又通过了。开始像计划产生问题,看来并没有直销法令能让做直销的人,有一个很明显的方向,究竟什么路子才是正确?什么计划才是直销法令下所规定的?好像由负责官员或委员会觉得可以就行了。所以一般人士对直销的观念仍然很模糊。 毕竟,直销法令才实施一年,要消费者完全了解直销是不可能的,我想直销法令才刚实行,影响才开始,很难看出影响多大。我肯定直销法令会产生正面积极的作用,但对这行业是否产生约束,能否管制良好仍有待时间证明。 庄介梁(康盛有限公司总经理) 加强沟通方便管理 随著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参与直销行业的人越来越多,难免有良莠不齐及一些纠纷的出现。由于同业之间的竞争激烈,如挖角,或给直销商更高佣金率,无形中将成本加诸消费者身上。一旦出现争执或纠纷,经过新闻传播媒体一渲染,往往会造成对某些人的伤害和打击。 我希望新闻媒体作相关报导时能以积极态度,正面的报导,以免影响直销行业的发展。 不可否认,直销法令带给我们信心,已经产生一些正面的作用,但我们同时受到压力。在目前法令之下对我们同业的约束,对我们的发展是否会产生负面的影响呢?仍有待证实。 我感觉,直销法令贼予官员权力很大,而这些执法官员对直销业是否了解,是否谅解我们的处境,明白真实情况呢?我们似乎需要加强与有关官员沟通,以加强配合。 须知,今天直销业养活了很多人,是很多家庭的经济来源,任何人都只想看到它健康发展起来。 罗子辉(朝阳(马)有限公司总裁) 走向专业化的时代来临 我同意高程祖先生对同业应合作互助的看法。的确,我们必须自律,没有必要不择手段互相伤害。同行,不一定要如敌国。 其实,我们若以宽容的心去看,世界上有太多产品等我们去开发。我国的直销产品及消费市场,目前在流通业中占不到5%,换句话说,还有95%的市场待我们在这个领域崭露头角,领先一方。 我个人很高兴看到同业能像今天这样坐下来开座谈会,互相沟通交流。如果经营者或公司的领导人能带头做同业的沟通交流,而且在人前人后多说其他业者好话,多赞赏他业者的好处,相信这样,属下也会与同行更融洽。 一旦某种直销产品出现问题,掩盖事实或任由猜测,随意渲染都不好。我们也不要只责怪报章杂志,他们也是在履行他们的任务,最重要的是我们应与报界保持良好关系,常与政府单位沟通,有事时可以通过公会组织,把真相说清楚,让公众明白真相,解除危机。 随著时代进步,现在该是直销业走向专业化的时候了。我认为不只是公司经营者应专业化、直销商也应专业化。在台湾,现在很多大学讲师及教授也出来做直销,都专业化发展,已使整个直销业的形象提升起来。所以,我觉得以后马来西亚的直销商不要只讲钱,还要提升个人的文化及专业知识,这样才能成功。 陈精明(海鸥直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 进军大陆仍裹足不前 立法来管理直销业,其实是认定直销业的法定地位。早期,直销业有许多投机、欺骗等不正常活动,所以公众也不太认同直销业。经过政府立法管理,直销业肯定会健全、合理地朝正统方向发展。如果没有政府合法管理这行业,我们原本经营批发中药酒的「海鸥集团」也不会步入这行业。我们看到,立法后很多参与直销的公司快速进展、跨国公司、非华资也来参与,通过收购、挖角,把我国直销业经营得蓬勃起来。肯定未来竞争也会很激烈。 马来西亚政府已肯定直销业对国家经济的贡献,但也认为必须平衡业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可预见的,直销法令会越来越紧缩,因此业者、公会应彼此加强沟通与合作,以及和当局协调。 马来西亚的直销业正趋向成熟,如能与社会意义融合,整个经济发展的结合,则层次更高,我不赞同同业互相挖角、诋毁等恶性竞争出现,而是强调应有市场计划,整个经营应有长远的战略规划。 有战略规划可使我们不受个别直销商膨胀的影响,而是以自己公司独特的管理形象、产品品质、合理的制度来领导直销商。更重要的是理念层次上能与直销商融合,使他们有个人成长的机会。当然,培训教育及招收素质良好的成员也很重要。 到中国大陆发展直销业,国内一般业者的心态相信是「又爱又怕」。中国大陆市场充满机会,但也有不可预测的变数,一失足则前功尽弃,所以多数人仍然裹足不前。 不可否认的,中国人至今一直在接受新的东西,有关部门都在认真研究直销业。这时候,我们不应该把一些老鼠会等不良意识的经营方式带入大陆,这会造成不可弥补的祸害。相反的应该把正确的直销观念,直销理念介绍给中国大陆各省市,特别是领导单位。台湾的「直销世纪」杂志有意将一些正确的直销观念传进中国大陆,并已与大陆方面联系,这是一件好事。 (出处/直销世纪杂志第20期,1994/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