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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马来西亚:直销牌照有效期,违法者可随时撤照

编辑部 · No.342

 

马来西亚称得上直销业元老级的成熟市场,发展过程同样经历了繁荣与纷乱;1993年,政府雷令颁布《直销法》,由贸易和消费人事务部主管直销牌照发放事务,也开启了直销规范发展的道路。

 

做为目前在世界直销舞台排名第九的国家,马来西亚从70年代初安丽、雅芳等外资直销企业进驻开始,就对直销事业展现高度热情。时至今日,这个3000多万人口的东南亚国家,其直销市场在经历了繁荣期、混乱期、立法、磨合期等阶段后已然走向成熟,直销普及程度惊人。

 

马来西亚直销业的第一个繁荣期在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初,当时马来西亚人,尤其是当地华人,已经意识到直销行业门槛低、易创业的优势,在外资直销企业锻炼多年的他们纷纷创立自己的直销公司,且在短期内获得了可喜收益。然而好景不长,由于缺乏管理经验,一些本土企业在后来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

 

马来西亚的直销管理重点

80年代后期,第一波传销(资金盘)组织横行马来西亚,这些组织把价值为10元、20元类似钻石的矿石做为产品,然后以100倍的价格卖出,严重干扰了直销市场的正常营运。因而1993年6月1日,马来西亚政府正式颁布了《直销法》,开启直销规范发展的道路。

 

  1. 直销牌照申请要求

马来西亚直销公司须向贸易和消费人事务部(简称贸消部)注册,取得牌照才能开展业务,其申请门槛,在资金方面,外资企业的注册资金需要达到500万马币(马币:台币=1:6.7),本土企业则需要150万马币,不需要保证金;产品方面,直销企业销售的产品都需要得到马来西亚政府的相关批文。

 

  1. 直销牌照的有效期

马来西亚直销法令规定,企业申请的直销牌照有效期为1年,而且每3~5年须重新申请核发,用以约束直销公司洁身自爱。一般表现良好、成立时间较长的直销企业,牌照有效期可延长为3~5年,上市直销公司牌照有效期还可能有5~10年。透过这种设立牌照有效期的方式约束行业,虽然对企业和直销商来说风险很大,但执行成效还不太差。马来西亚直销协会前主席罗沙迪(Rosedy Issa)指出,在过去20几年里,马来西亚没有一家表现良好的直销企业因为有效期的问题而失去牌照。

 

但如果违法直销法令规定,政府可以随时撤销牌照,以肃正产业风气。传智顾问公司马来西亚总经理傅兴汉指出,近10年撤销执照数约16件,不过从2017年到现在,则没有企业被撤照。(编按:2012,撤照5件;2013,3件;2014,3件;2015,1件;2016,4件)

 

  1. 对企业和直销商的处罚

条例规定,直销商若进行传销等违法操作,将处以罚款10万元以下马币,或判以3年以下徒刑,或罚款判刑合并施行。再犯者处以25万元以下马币罚款,或判6年以下徒刑,或罚款判刑合并施行。

 

而若企业违规,将处以罚款25万元以下马币,再犯者将处以罚款50万元以下马币。傅兴汉表示,之所以把直销商和企业的处罚分开,是因为团队出乱,有时候与公司无关,需要个人处罚条例的存在。至于现有处罚制度对市场管理的效果,他认为满意度只能达到60%,因为总会有不肖之徒与漏网之鱼存在。

 

  1.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马来西亚直销法令中,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内容主要有「冷静期」和「产品满意与回购保证期」。

 

「冷静期」,指直销商与消费者签订产品购买约定后的10天,在冷静期内,产品和服务暂不提供。如果消费者在书面通知上签字交给直销商,允许直销商在任何时间提供产品和服务,则属消费者自愿放弃冷静期权力。冷静期结束之前,消费者可不向直销商付款。

 

「产品满意与回购保证期」,为购买产品后的30~60天,期间如若消费者对产品不满意,均可以无条件退货退款;若消费者使用部分产品后对产品不满意,直销商需要对剩余的产品进行价格换算,然后退款给消费者。

 

近几年表现大幅超前台湾

不过,在马来西亚《直销法》中,也存在著一些看似有争议性的内容。比如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管理员可以加以限制或不加限制内容以批准申请人的直销执照,也可以无理由拒绝批准。这里的「管理员」相当于直销监管部门的小主管一职,如果管理员本身没有良好的产业专业素养,则准不准之间即容易流于自由心证,一己的错误判断或将可能影响到整体直销业的正常发展。

 

马来西亚直销协会前主席罗沙迪(Rosedy Issa)指出,马来西亚与台湾人口相近,直销市场的表现也一直在伯仲之间。截至2010年前后,马来西亚与台湾的直销产值互有领先,不过领先幅度相当有限。然而,马来西亚在加强许可制的管理力道之后,很快拉大两国直销产值的距离,自2017年开始大幅增长。根据世界直销联盟(WFDSA)的报告,马来西亚直销于2019年的年产值为61亿美元,而台湾传销产业在2019年创下935亿台币历史新高,但就WFDSA公布的数字为36.5亿美元来看,曾经领先的台湾市场,现在的年度营业表现大约是马来西亚的一半多一点(见附表)。

 

马来西亚贸消部副部长拿督罗梭华希曾公开指出,国内一些民众依然会坠入多层次传销(MLM)或快速致富的骗局,因此他促请民众加入之前,必须确保该直销企业已经向贸消部注册,且所有产品已经获得相关单位认可。不过,傅兴汉认为,管理法规视国情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企业与人民普遍自律,且已有相关法规可对应,倒不一定要在直销专法中加重管理力道。

 

表、台湾与马来西亚直销年产值对照表

单位:亿美元

 

马来西亚

台湾

2009

11.3

16.4

2010

21.8

19.8

2011

29.8

28.8

中略

2017

46.6

39.4

2018

52.8

38.9

2019

61.1

36.5

(数据来源:世界直销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