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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微商热潮会只是昙花一现吗?
微信本质上是一个沟通工具,和Facebook类似,在智慧手机上迅速进入了每一个中国人的生活。在微信上发展出商业行为,是短短几年之内发生的事,也产生了一个专有名词「微商」。根据百度上的定义,「微商」是指「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体的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型商业形态」。
不要小看微商这个新型商业,根据中国微商相关行业组织的估计,2016年微商已有5000亿元人民币的规模,2018年有可能达到7000亿元。不论这个资料是否被夸大,不容否认都比正规获牌的直销行业2000亿元的规模大得多。
不过,近日我和大陆几位直销行业资深人士交流时,听他们谈起微商目前的发展现况,似乎都不抱乐观的态度。有几个因素让迅速崛起的微商蒙上了阴影:
- 微商的交易缺乏法律规范,消费者没有保障:微商的交易行为是通过个体之间的线上或线下接触,和一般在电商平台上购物截然不同。微商通过线上支付方式(支付宝、微信支付、红包),消费者把进货款支付给个人或其指定帐户,这个隐晦的交易过程逃避了应有的税负,在法律上是灰色地带。
- 微商的行为很容易发展成非法传销:线下行为是微商发展的必要条件,换句话说,目前几乎每一家上了规模的微商公司,其模式都是线上吸粉、线下发展组织。实际上就是「微商+直销」,这个模式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微商份额,这也就触及了一个合法性的敏感问题,这种行为算不算非法传销?过去一年来,各地的公安部门取缔了无数非法吸金和传销组织,许多都是打著微商的操作模式。
- 微商过度的发展,市场不规范,缺乏教育和成熟的商业模式,沦为拉人头、倒货,短短几年把创新的红利用完了,据闻80%以上的代理商都不赚钱,微商经营也进入一片红海。
就在近日,国务院公布了《电子商务法》引起各方关注,这个至关重要的法律并没有对「微商」这个名词做出任何定义,但是在电子商务法里面定义了「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对于电子商务经营者有几项义务:需要依法纳税并取得相关行政许可、需要提供真实的商品与服务资讯、承担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应该遵守进出口监管的法规。这些或许都适用于微商的规范。
过去10年来,直销行业在大陆发展受到了2006年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规范,虽然准入门槛很高,同时法规和直销现实有些脱节,但是直销行业在中国还是营造了一个欣欣向荣的经营环境,当然,这和直销在国际上已经发展了半个世纪积累的经验有关。而微商在国际上并没有可供借鉴的成熟模式,加上中国的经济社会并不成熟,微商何时能够修成正果,还有待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