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特选发行人的话
中国大陆直销市场能否拨云见日?
中国大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9月份,终于将今年度直销执照的审批工作告一段落,这个从年初即开始著手的工作项目,历经了将近3/4个年头,才终于水落石出。
对于所有在中国大陆经营直销公司的业者,其筹备过程之漫长,实在可以用「望穿秋水」来形容;而为数百万以上的直销从业人员,更是在这个做也不是,不做也不是的状况下,其心灵之煎熬难以名状,对于负责审批把关的国家乃至地方的工商局官员,在面对业者人情的包围以及国内层出不穷的直销问题,其审理工作之复杂与抉择之困难,也是令人同情的。
事实上,中国大陆直销形势之复杂亦非一般境外人士所能想见,中国13亿人口的知识水平差异很大,一般人民对市场营销的认识极为不足,加上国营企业亏损造成的下岗工人压力,社会上常常有一窝蜂盲目跟进的现象,人民以及地方官员的法律意识不足,处理事情经常不是「依法行事」,乃至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增加了国家工商局清理规范直销的困难度。
今年年初以来,大多数的直销公司在执照审批未定的情况下感到不知所从,而非法从事直销者依然大行其道,乃至于国务院李岚清副总理在今年7月的讲话中有如下的指示:「商业流通体制改革,当前主要是发展连锁商业……,我们有些同志却热衷一些后退的(如承包柜台、办大型集货市场等等)或超前的东西(如直销等)。直销在发达的国家都有不少问题,何况我们呢……不必赶这个时髦。」
9月下旬,国家工商局排除万难,批准了一批多层次与单层次直销公司,扩大了合法营运公司的数量,也准许原有合法直销公司增设分公司。这是一份得来不易的成果,值得所有直销从业人员感到欣慰,也再次证明直销在中国大陆逐步走向坦途。
然而,当前直销在中国大陆仍有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是限制跨区经营所衍生的管理问题。由于直销本质上就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几乎没有一家直销公司有能力限制直销员跨区经营。除非在法令政策上,放宽直销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以代理批发的方式来结合直销经营,否则一味管制,只会造成非法直销的乱象永远存在。
其次,是如何区分单层次直销(直销)与直销的问题。按照国家工商局的定义,单层与多层的差别仅在所谓发展一个层次或多个层次的网络。但在实务上如何认定,目前还没有一定的标准,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官员的解释也不相同,这种情形有赖今后在实践上,逐步归纳出一定的法则。
可喜的是,回顾近几年直销在中国大陆的发展,在波折中仍有一定的进展,从'95年10月国家工商局全面清理整顿直销事业、'96年4月通过第一批合法的41家直销公司、'97年1月公布《直销管理办法》,到最近完成的审批工作。直销在中国走向规范化、合法化的脚步相当快,中国的直销业者也极思在摸索的过程中,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直销道路。在十五大以后,对于经济方面的改革开放将有进一步的进展,相信直销业也能随著中国市场的更加开放,让正规优良的企业有更大挥洒的空间。
(出处/直销世纪杂志第59期,1997/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