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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的直销空间无限宽广
要在马来西亚经营一个行销通路,不难;要在马来西亚经营直销,建立直销网路事业,更不难。
然自从马国于1996年6月实施直销法令(Laws ofMalaysia, Act 500:Direct Sales Act 1993),似乎为直销事业带来许多烦恼,为经营添加许多压力,使直销在马国似乎越来越难为。
看似限制却非限制
8月31日是马来西亚39周年国庆日,之前的一个星期,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部长拿督阿布哈山,再次给直销界带来最新、最明确的政策宣告,政府要国人在直销公司中更有自主权,而非受命于外国大股东发展直销生意。
外国直销投资者在马国所设公司,股权将受控制在30%,30%须为土著(Bumiputra,即马来人)所持,余40%可属非土著。政府亦将谕令国内现存的85%直销公司,必须于3年内进行重组,否则在更新直销执照时将面临困难。
截至今年8月止,马国共发出929张直销执照,其中179家没有更新;因此,目前共有750家直销公司,直销占281家,235家为单层次直销,174家邮购及60家单层次兼邮购公司。其中每年保持二位数成长的直销公司有747家,仅15%由土著持有51%以上股权。
贸消部所注意的尚包括(Food Supplements)、保健食品(Health Food)的直销公司,尤其是传统药品;都需要卫生部药品管制局的批准注册,方可在市面销售。
再者,直销公司纯销售进口商品,也将被要求增加本地产品或在本地制造生产的产品,甚至可能在核批直销执照时作附加条款。
马国较台更具空间
有的外商进驻马国时,便以为上述各项皆为障碍,甚至误信某些所谓「顾问公司」一切都可包办,而且快速获准,结果到头来啥也没办妥,反而赔上了钱财。
相较于台湾,马国更具直销经营发展的空间,从产品的进口至来马设公司,都是可以斟酌的型态。由于法令的严正,许多不法的直销老鼠会日益难存,公司以正规经营管理的时代来临,大家都需在竞争中见真章,连带著在社会上及消费者眼中的形象也大大提升。
马国具有相当质量的人力军,只是稍缺乏企图心,而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