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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待细则订定分解
杨谦
大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直销条例」正式出台,使得两年来业界的期待尘埃落定,无论是否满意,结果就是结果。近几天大陆方面的分析评论很多。业界的基本态度是对条例的出台表示欢迎,对直销的否定感到遗憾,对未来的经营前景依然乐观。根据大陆立法与执法的一贯做法,在条例出台后,一定会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以便条例的现实操作。因此,对于条例中的一些规定,要准确理解恐怕还需要等待细则的出台。不过,根据目前的内容,我们已经可以大致评估未来中国大陆直销发展的基本情况了。
段标:条例非法律
首先需要澄清一下大陆媒体偶尔的用语。大陆媒体常常把直销立法的结果简称?直销法,这是不对的。直销条例和直销法还有一定的区别。根据大陆的法律制度,法律的层次分?法、条例、规章。法的通过必须经过全国人大,可能是人大常委会,也可能是人大代表会议。一部正式的法律制定过程相当复杂。当然,一旦出台,它的稳定性也相当长。而条例是由国务院会议通过的法律,不能称?法,其层次低于法,因此它的制定过程相当简单一些,但稳定性也会稍差一些。此次出台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直销条例》即属于后者。在大陆,国务院各部门也有权制定一些规定,通常我们称作部门规章。它由某个部门主持制定,其影响范围也通常在该部门的管辖范围内,超出该部门的范围即无效力。1997年当时大陆颁布过的「直销管理办法」即是一个部门规章,所以很容易就被叫停。至于未来是否会有直销法,现在谈论显然过早。我认?,单独制定一部直销法的可能性不大。有可能的是制定一部关于无店舖销售的法律,直销只是其中的一种形式而已。
段标:服务网点许可权下放
其次谈谈对「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直销条例」的理解。此次看到的正式文本与以往流传的文本有了很多的修改。第一,关于店舖的设立。此次修改并未硬性规定直销公司开店的数量,而且在用词上改?服务网点。但是,直销企业成立后要在一个地区开展直销活动,还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级行政区域内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搆。直销企业设立分支机搆是有前提条件的,即必须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建立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的服务网点,以方便和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品价格和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需要。满足了这个条件,直销企业才能在该省级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搆,然后才能从事相关的直销活动。表面上看是放宽了直销公司经营的限制,但实际这可能使得直销企业是否需要设立服务网点的许可权下放到了直销开展地区的政府那里,其变数是非常大的。第二,关于此前人们一直谈论的生?型企业,此次修改的确是放宽了直销公司母公司的条件,不再对此作硬性规定,使得海外的一些直销公司有了申请的可能。第三,另外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条例的第四条的这句话:「直销企业可以依法取得贸易权和分销权」。这一条应该是和中国加入WTO对分销开放的义务有关。作?直销企业,获得贸易权和分销权意味著可以经营进口?品,也可以代理其他企业的?品,显然这比以前的规定更符合市场的规则。第四,我认?特别值得注意的还有「禁止直销条例」对各级政府在打击非法直销活动中的职责作出十分明确的规定。如条例的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查处直销工作的领导,支援、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查处直销工作的协调机制,对查处直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这是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各级政府打击非法直销活动的职责,而且工商总局已经在筹建直销监管的局级单位,不仅表明了政府打击非法直销的决心和依法行政的素养,更打消了目前业界普遍期待的对多层次的解禁可能。
条例的出台不仅考验政府的智慧,也考验企业的智慧。而企业要先于政府做出选择,那就是究竟是否申请牌照,究竟发展何样的直销。这也是痛苦的选择。从目前直销企业的表态来看,更改制度已经没什?谈论的了,只是改成什?样的制度。11月1日,「禁止直销条例」正式生效之日,也就是直销和直销泾渭分明之时。我认?,海内外都必须降低对大陆直销业发展的期待,调整以往的思路,适应大陆环境的变化。海外企业对大陆直销发展预期过高,与他们不了解大陆直销发展的过程和特点有关。
段标:当局对直销疑虑不减
大陆直销业发展已经10多年,一直处于法律地位不十分明确的状态。上世纪90年代初,直销通过走私的途径进入大陆,很快引起争议。政府从1994年开始关注直销,并采取多种措施管理和监控直销。由于经验不足,加之那时的经济体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对直销基本采取限制的态度。其间,也曾制定了「直销管理办法」,有限度地审批直销企业。但直销?业也不太争气,大陆直销业频出事端,恶性事件不断,所以政府基本上从怀疑开始,到有限接受,再到开始反感,以致最后十分厌恶,干脆完全禁止。大陆一直有这样的看法,那就是直销不适合大陆的国情。我想到目前?止,这一看法并没有改变。10几年的管理过程,就是政府与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的博弈过程,博弈的焦点在于根据大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综合因素的考虑,直销究竟是否符合社会需要。这次「直销管理条例」的出台,至少已经给出了几年的答案。
因此,此次条例的出台对于安利公司所秉持的经营方式具有严重的影响。这次条例出台与上一次直销公司转型所碰到的问题完全不同。现在所面临的是一个比较完整的经营环境,「禁止直销条例」的出台已经完全关闭直销公司擦边球的渠道,所以安利模式面临重大的调整,较上一次更具挑战。当然,不仅安利,整个直销业都面临重大转折。虽然我们应该相信企业的智慧,但如果严格按条例的精神去做,发挥的空间并不大。所以,大陆的直销业在明年必然会出现一定的萎缩,至少是止步不前。究竟影响有多大,我们还等一段时间才能最后判断。根据大陆立法的习惯,在法律条文出台后,还会制定相关的细则,以便执行。目前细则未出,对条例中有些条款的理解不一定准确。最后揭开未来直销业面纱的时间不会太长了。
(出处/直销世纪杂志第154期,2005/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