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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德约法 最坏的时代最好的选择
俗话说:人无信不立,但俗话也说:无奸不成商。信与奸,难道只是一个选择吗?还是一个对于创业本质的误解?
去年八月,世界直销联盟主席钟彬娴受邀来台时说了一段话:「唯有扫除直销业的负面形象,我们这份极度正面的工作才会真正受到重视,尤其是现在全球正饱受经济压力,因此全球直销产业都必须将坚持商德视为当务之急,把它当作是我们的首要工作…」 这段话乍听之下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仔细想想,在全球经济压力下,直销的生存之道,竟然不是更加努力赚钱,甚至把毫无节制的牟利手段视为直销业发展的必要之恶,相反的,对于这位曾被美国《财富杂志》评选为全球百位最具影响力女性之一的钟彬娴来说,在全球经济危机环伺之下,「坚持商德」才是直销人突围的首要工作。 重商德 仍能创造利润 商德这两个字,恐怕是这世代最简单,也最难懂的名词了;看不到也掌握不了,创造不出直接利润,也扩大不了资产,但是钟彬娴的谈话里却暗示了,商德的被重视,的确与利润创造息息相关的吊诡事实。 人在江湖上行走,最需要的就是诚信,这个道理人人都懂,就连小朋友也知道「做人要说话算话」,但是为什么做生意的大人最容易失德?原因在于一个「贪」字。因为贪,让人分不清是非对错,因为贪,让人变得急功近利,因为贪,让人失去判断标准,做出连孩童都不会犯的错,而商德,就在这个字上绊跌,使得原本无可取代的产品、公司与制度,都扭曲变形。 贪使人失去商德,那么重拾商德的关键又是什么呢?当然是不贪。但问题是,不贪能够让人赚到钱吗?所有的创业者都知道,不够爱钱、不够想要钱的人,根本没办法把生意做大;一个重视商德、不贪恋钱财的人,真的可以成就一番事业吗? 俗话说:人无信不立,但俗话也说:无奸不成商。信与奸,难道只是一个选择吗?还是一个对于创业本质的误解? 这个答案,由一群人证明了。 根据直销协会统计,截至目前为止协会共有46个会员公司,2010 年协会会员公司总营业额近新台币404 亿元,约占全国 331 家直销事业总营业额 66%,总直销商人数超过 212 万人,约占全国直销事业总人数46%。也就是说,这群因加入直销协会而必须遵守《直销商德约法》规范的直销公司们,并没有因为道德约束而赚取较少利润,相反的,加入直销协会的会员公司们,所创造的利润,占了直销总产业三分之二以上。 从事直销,当然希望赚到钱,但是钱要怎么赚、怎么合理的赚、怎么在持守商业道德、维护直销整体利益的前提下,赚应得之财?这就是《商德约法》的立法美意,也就是结合众人共识,以维持一方公平合理的游戏平台,使所有在此平台上遵守游戏规则的人,都能获得正当且应有的利益,以致平台越做越大、脚步越踏越稳、格局也越做越宽广。 重商德 直销受伤时的止血剂 《商德约法》于1994年由世界直销协会联盟(WFDSA)制定,1996年台湾直销协会正式在台湾推动实施。这是一个发自直销业者的自我约束力,用来形成一种主动的约束规范,以提升直销业的整体形象,现已成为60个世界直销协会联盟会员都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 十多年过去了,《商德约法》对于台湾直销产业到底有什么样的影响呢?5年前,思纬(Synovate)市调公司针对台湾直销产业整体形象著手进行调查,而这份维持5年的长期观察结果显示,一般民众对于直销产业的好感度,已经连续5年成长,从06年的45%、07与08年的53%、09年的57%,一路爬升到2010年创下历史新高达到61%,这个数字甚至高于日本、马来西亚与泰国等临近国家。 5年前,61%这个数字并不存在,而是一路攀升来到今日风景,也就是说,直销商的从业商德的确在快速进步中,社会观感以及产业形象当然大幅跃进。而《商德约法》在提高直销商商德的历史推进中,则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 「形象提升,是一个不用花钱又有效的广告。」目前担任直销协会商德约法委员会常务理事刘树崇表示。事实上《商德约法》与公平交易法、消费者保护法在概念上一致,而《商德约法》涵盖了更多层面,他指出,包括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可恶意攻击诋毁(B2B)、公司与消费者之间,不可夸大、诱骗、消费者申诉管道要畅通(B2C),以及公司与政府之间,公司应遵守当地法令(B2G)等等。 《商德约法》制订的用意并不在于惩处,所以并没有强制性,而是提出一个道德规范,让想使直销产业整体发展更为良善的企业或个人,可以有一起遵守共同努力的准则。「加入直销协会的会员公司,必须签署同意遵守这项约定,这是加入协会的必要条件。违反约定的会员,轻则口头劝诫或进行协商,重则开除会籍。」所以,刘树崇说,怕被管的不敢加入,不认同的不愿意加入,而加入的其实根本不会觉得受到约束,因为他们本身就是个守法人,是认同理念而来,「平时守法习惯的人,其实不会觉得法律的存在对他有何影响。」 重商德 业者要负最大责任 如果没有法律,就显不出犯罪;同样的,有了《商德约法》,错误的直销行为就无处躲藏。 直销产业因属性特殊、进入门槛低,与传统产业相较,直销从业人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人数多且组成份子复杂,并且多数公司没有设立密集的销售据点,于是直销商成了直接与消费者接触的介面,在无法与公司直接接触的前提下,一般消费者只能透过对直销商的信任与好感,来评估产品、企业,甚至整体直销产业,所以,直销商能否遵守《商德约法》,就成为影响直销产业形象的关键因素。 「不法直销动辄影响许多人,甚至许多家庭生计,产生社会经济问题,每揭发一次不法直销行为,就再一次破坏消费者对此通路的整体信任,一家出问题,整个产业都要遭殃。」直销协会理事长陈惠雯表示,直销商虽然自由,但并不表示直销商不需要对他的行为负责,她认为,直销并不止是一种商业行为,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在其中。 「事实上,商德是否能够建立,业者要负最大的责任。」陈惠雯指出,许多业者从奖金制度设计上就已经出了问题,如,鼓励新加入者一次大量购买许多产品、鼓励赚取人头费、鼓励囤货等,或者在退货制度上不是站在保障消费者的立场…等等,就算没有鼓励犯法,却等同违背《商德约法》。部分业者则是未将《商德约法》纳入公司对直销商的营业守则中,也不尽力宣导遵守直销商德,对于直销领袖夸大不实的言论不加以制止,反而视而不见。 「除了人性贪婪外,业者的经营理念如果并非以诚信二字为出发,没有永续经营的概念,就会衍生出抄捷径、走短路,杀鸡取卵的手段。」陈惠雯指出,直销不仅是一种销售通路,更是一所没有围墙的社会大学,面对直销商,业者应该要有教育、培训他们拥有正确直销行为的责任,使他们能够远离错误行为,否则,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无知的愚民政策,迟早会得到直销商的反扑。 重商德 是帮助而非约束 除了规范与教育,更重要的是彻底执行。「杜渐才能防微,问题会变大,通常是因为问题还很小的时候没有处理。」陈惠雯表示,业者应该要有决心,认为对的就去做,不能屈服于直销领袖或组织的贡献度;该处理的却没处理,会影响整体秩序,破坏企业的长期发展,损失更大。「我们不是要高举《商德约法》来约束人,而是在帮助直销商整理出一个井然有序且干净美丽的花园,让他们可以在其中自由徜徉,不会受伤。」 去年,直销协会特别针对会员公司举办了《商德约法》种子讲师培训班的训练,共发出80多张结业证书,教导每一家会员公司,深入了解《商德约法》,学习如何落实推动直销商遵行《商德约法》,并将教材制式化、数位化,以便于传承。此外,更透过座谈会的方式,与产官学媒体针对《商德约法》的各项议题交换意见与讨论。 「直销协会会员虽然不多,但是透过这些会员,我们希望能够对整体产业起示范作用,未来盼望有更多会员以外的公司或个人,一起来参与讨论,甚至未来我们希望将种子讲师培训课程,开放给非会员公司参加,以扩大《商德约法》对产业的影响力。」陈惠雯说。 于是话题回到一开始。陈惠雯描绘了一幅景象,每到景气低迷时,许多人会开始为工作寻找备胎,直销往往是选项之一,但是,如果直销商德未被彻底实践,直销产业仍然一团混乱,囤货、退货问题层出不穷,那么还会有谁在寻找工作备胎时,愿意将直销列入考虑,把自己的人脉拿出来卖?直销商德与直销产业发展,就是如此息息相关。「直销若要为社会大众所接受,所有直销从业人员就必须从建立直销商德、遵守《商德约法》开始,让直销变得更清澈透明,使直销商以从事直销为荣、为乐。」陈惠雯说。 商德不是一个美丽的招牌,需要的时候抬头仰望,《商德约法》也不是一件美丽的外衣,平时收放橱柜,需要时披身炫耀,而是在黑暗的时代里,确保自己仍能胜过黑暗的幽暗之光。
(出处/直销世纪杂志第227期,20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