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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己与利他并不矛盾
利己思想不是洪水猛兽。美国有一位兰德女士专门倡导利己哲学,她认为:凡是生物都会首先考虑自己的生存与发展,人类没有理由例外。以此为出发点,不但可以尊重别人的利己表现,还可以进而寻求大家「共同利己」的大目标。
见小利则大事不成
我常看到中学生在班上为了考试争排名而勾心斗角,我就劝他们打开眼界,认清外校同学才是竞争对象,而本校同学应该像合作的伙伴,携手朝著共同的升学目标前进。然后,面对大学生时,心胸应该更为开阔,要以其他国家的青年为竞争对象。不然的话,在台湾关起门来排名第一,又怎能算是真正的英雄。
依此推想,利己可以随著自我关系网的展开,使范围越来越大。其中的关键在于:观念。譬如,由于利己而与周围的人发生冲突,显然不如调整作法与人和睦相处,由此达成更大的利己结果。两点之间,以直线为最短;这是数学上的说法。人生的情况与此不同,两点之间直接走去,可能永远无法相遇。孔子说:「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只知一味求快,缺乏适当的准备与规划,恐怕无法抵达目的地,甚至落得狼狈不堪的下场。同理,若是看到小小利益就立即伸手去取,又怎能图谋什么大事业呢?因此,所谓观念,就是要先思考清楚:什么是自己一生所要追求的大利。
独乐乐,不若与人乐乐
我在电视新闻上看到达赖喇嘛不止一次在回答「人生有何目的」时,都明确地表示:「快乐。」以快乐为人生目的,只是一个简单而让人心动的答案。接著要问的是:什么样的快乐?一方面,快乐有因人而异的性质,小孩与大人未必相同,富人与穷人更是有别;另一方面,快乐也有适用于一切人的成分,譬如人本心理学家马斯洛所介绍的基本需求表,从生理、安全以上,像爱与归属,受人尊重与自尊,直至自我实现,就是人人向往的快乐了。
换言之,快乐是利己的,但是如果缺少别人的配合与合作,就会立即遇到困难与阻碍,甚至埋下许多痛苦的因素。为了满足生理与安全上的基本需要,我不能脱离群体而独自生存,也不能把自己的满足建立在别人的匮乏上。一个社会若是没有人与人之间基本的互信,则将陷于瓦解与混乱之中。为了获得爱与归属感,落实尊重的需求,我与别人更要相互支援,形成或大或小的生命共同体。再进一步,谈到自我实现,其内含包括「知、情、意」的潜能得到开发的结果。在求知方面,我以真理为目标;在情感方面,我品味审美的乐趣;在意志方面,我肯定善行的价值。在寻找「真、善、美」时,自我很容易就跨出狭隘的天地,体认我与别人(包括今人与古人)之间深刻的相关性。
尊敬自己与爱别人在核心上是一致的
法国作家福楼拜说:「与其说是为了爱别人而行善,不如说是为了尊敬自己而行善。」尊敬自己与爱别人,这两者并不矛盾,甚至在其核心上是一致的。我们可以如此思考:人人都利己,那么何不扩大这个「己」的范围,以容纳人人?对别人有利者,也对自己有利;然后,由于尊敬自己而爱别人,其中的快乐更甚于为了利己而利他。当然,这种观念有一个前提,就是在大家的基本需求获得保障之后,愿意继续朝著「自我实现」的目标前进。
利己与利他之间虽不矛盾,但是未必没有紧张关系,有时还会出现一些冲突。这时请参考贝多芬的话,他说:「我从没有向人报仇的举动,当我迫不得已必须与别人为敌时,我所做的最多不过是一些保护自己或防备别人进一步为恶的必要措施。」这是音乐家的肺腑之言。法国作家雨果说:「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利己与利他之争,在此早已化解于无形了。
(本文作者为国立台湾大学哲学系教授)
(出处/直销世纪杂志第92期,2000/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