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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直销的乱与治

发行人的话 · 李久慈 · 1996 年 9 月号 No.45
大陆直销的乱与治
从去年10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全面清理整顿直销的通知以来,截至今年4月底,并从163家上报的直销公司中(其实实际营运的直销公司绝不止此),审批了41家公司,以省市为单位,发给合法的直销执照。至此,中国大陆对于直销事业的管理,算是初具形貌。 传智集团从今年5月起,数度受邀至大陆各省市考察直销业现况,接触过的合法直销公司不下30家。对于大陆目前直销现况以及今后发展之前景,深感充满了潜力,但也有很大的危机,回顾过去几年,直销在大陆发展所产生的乱象,几乎和早年台湾的情形如出一辙: 乱象一:完全机会导向,以拉人头的方式推广,产品只是事业工具,价值不被重视。 乱象二:一夕致富心理,夸大收入与成功可能性,甚至诱骗无知的人借钱参加。 乱象三:以潜能教育进行集团催眠,使参加的人在非理性状态下加入。 乱象四:只重推荐不重教育,严重缺乏有系统的直销教育。 乱象五:经营者抱著捞一票心理,到处转战不同省市,造成无数受害者。 就以上种种乱象,直销事业的主管单位似乎还缺少一套有系统的管理对策。针对目前大陆直销市场如何有效管理,个人认为宜从公司以及直销商采双管齐下之对策。 在直销公司的管理方面,宜针对合法、违法、非法三种情形分而治之,合法的直销,应多加连系与辅导,协助直销公司排除障碍,解决困难。违法的直销行为,最常发生的是直销商跨省市发展,基本上,这种情形几乎不可避免。解决之道,宜加速辅导已取得执照的直销公司,合法成立分公司,鼓励诚实纳税。非法的直销情形,系指未取得直销执照而私下经营,或以直销或代理店名义而实际从事直销业务者,对于这种情形应加强取缔、惩处不法。 在对直销商的管理方面,应加强宣导与管理,并要求各公司确实做好直销商的教育,建立直销商德约法。 大陆幅员广阔,而直销事业的发展又具有高度的机动性,不易管理。虽然各界一致看好未来直销在大陆发展的潜力,但是目前的乱象如未能逐渐导正,对直销事业的经营未必是福,不论是直销公司或直销商个人,在思考进军中国大陆市场之前,宜审慎行之。 (出处/直销世纪杂志第45期,1996/09/01)